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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通知】我校关于2018年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点击量:2203 日期:2017/12/25 作者:goushihui 编辑: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国家部分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安排

1.   旦:20171230日、1231日、201811日放假,共3天。涉及的期末考试按学校已公布的考试安排正常执行。

2.   节:根据西交校[2017]5号文件,执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即2018122日(星期一)至201831日(星期四)为寒假放假时间,32日(星期五)上班。本科生补考定于2018228日——33日进行,因补考涉及到的后勤保障、试卷安全及其他工作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4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8日(星期日),原安排在45日(星期四)的课程暂停。

4.劳动节:429日、430日、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28日(星期六),原安排在51日(星期二)的课程暂停。

5.端午节:616日至18日放假,共3天。原安排在618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6.中秋节:9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原安排在924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7.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一)上班。104日(星期四)的课程调至929日(星期六),10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30日(星期日),原安排在101日(星期一)至103日(星期三)的课程暂停。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及其他相关要求

1.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暂停课程,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需求,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补课相关手续。

2.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人员到岗、职责到位。

3.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排除治安、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

4.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人员、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于每个节日放假前两周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我校党政办公室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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