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专业
专业简况
我校于1997年开设城市规划专业。2006年,城市规划专业通过建设部的“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计划围绕全国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标准,在强化“培养目标多元化、培养计划多样化”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加强通识教育,拓宽专业口径。通过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自然科学及理工基础、学科基础、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等几个方面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园林、建筑等多方面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区规划以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开发与房地产等相关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的高级技术人才。城市规划本科专业已于2006年通过专业评估。
基本要求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区域规划概论、城市管理与法规、城市建设史、城市生态与保护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要求: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3、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具有建筑及城市规划设计能力。
5、具有一定城市规划管理和科研能力。
6、具备城市规划专业有关的计算机软件应用能力。
学制与学位
学制:五年
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
1、建立以城市规划学科为核心、涉及相关学科领域知识与理论的多元化知识结构。
2、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较高的实际动手能力。
3、学生知识面广、政策性强、适应面宽。
4、培养学生较强的团体协作精神。
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城市规划
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构造、建筑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原理、环境物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城市管理与法规、城市设计、城市园林绿地与规划、中外城市建设史、区域规划概论、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场地设计、城市生态与环境、城市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