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在此之前已随堂进修过一些课程,且考试时间不超过四年者,可从研究生院网站打印原始成绩依据到本人所考取院系提出成绩转录申请(包括本人姓名、进修时学号和专业、入学时学号和专业),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通过后,可予转录成绩并免修该课程。
需转录成绩者请在2008年9月15日—19日到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处办理有关手续。
另按文件规定,其中原必修环节中的形式与政策、体育课、科研(教学)实践和学术报告(或文献阅读)成绩不予转录。因故未选课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而造成的成绩缺失,其责任自负。
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务必在2008年9月26日前将相关登记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