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11届本科毕业生成绩计算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就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为推免、就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毕业生推免办法
第二条 各专业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同学原则上应内保,并在研究生奖学金中予以优先考虑。每位同学只能提交一次免研申请,选择保校内或是保校外。
三、综合评议加分办法
第三条 根据《本科教育规范》,《我校关于推荐2011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学院工作的通知》,学院委托学生工作组对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加分。
第四条 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
加分情况须经教务处、学生处、体育部及相关单位最终认可并在网上公示,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
获奖情况 |
细分项 |
加分 |
备注 |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
|
一等:5.0分;二等:3.0分; 三等:2.0分 |
|
省(部)级学科竞赛奖 |
|
一等:3.0分; 二等:2.0分; 三等:1.0分
佳作奖:0.5分 |
“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优秀奖认定为二等 |
个人发明专利 |
|
综合评议判定 |
最高不超过3.0 |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
专业核心期刊 |
每篇1分 |
总计不超过1.0 |
公开刊物 |
每篇0.5分 |
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
国家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奖 |
一等:1.0分;二等:0.8分; 三等:0.6分(每次) |
累加计算,总计不超过1.0 |
省部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奖 |
一等:0.5分;二等:0.4分; 三等:0.3分(每次) |
市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奖 |
一等:0.2分;二等:0.15分; 三等:0.1分(每次) |
校级文艺、体育活动获三等奖以上(包括校运动会单项前三名) |
一等:0.15分;二等:0.1分; 三等:0.05分(每次) |
校级科技创新活动获三等奖以上 |
一等:0.15分;二等:0.1分; 三等:0.05分(每次)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竢实扬华奖章 |
每次0.5分 |
市级优秀团员(团干部)、校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三好标兵 |
每次0.3分 |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 |
每次0.2分 |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骨干 |
一等:0.15分;二等:0.1分; 三等:0.05分(每次) |
*3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
每次0.1分 |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 |
(CET6证书或不低于510分) |
0.5分 |
|
说明:
1. 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评比(“晶艺杯”)等专业作业竞赛按照省(部)级学科竞赛获奖计算,revit杯等大学生竞赛按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评比等专业作业竞赛最高奖一半计算,合作获奖者应合理分配得分比例,并依次递减。
2. 按证书显示时间,在同一学期兼获有*1、*2、*3各项者取最高一项计算
三、毕业生成绩认定
第五条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掌握所学知识的情况,体现“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校风,毕业生成绩有效性认定以“重视正考成绩,重视学生能力”为基本原则,具体认定方法如下:
正考未通过,补考或重修通过,按60分计;正考已通过,再次重修,成绩按重修最高分计。
第六条 本科毕业生主干课认定范围包括: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前四学年(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前三年)的所有必修课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限选课程中的:专业英语、科技英语(三选二,选取较高两门成绩计算);专业限选课程中的优选课程;全专业要求选修的限选课程。
第七条 交换生在校外修课期间,若平均成绩低于其在校期间所学成绩平均分,按低分计。
四、其他
第七条 本办法在经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本办法经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11届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9月17日中午11点前反映至学生工作组王老师处,电话:6636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