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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学位分委会选举通知

点击量:2442 日期:2011/04/08 作者:本站原创 编辑:

根据学校《我校关于筹备成立第十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将开展建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

1、       建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规模和组成

建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设置11名委员,其中将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另设秘书1名。

分委会主席必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2、   建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要求
分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主要应由相关学科和专业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教学、研究人员担任,同时兼顾学科面。
3 建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民主选举 
1)各学科委员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园林景观(含景观工程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五个学科进行名额分配。分配比例按教师数目比重0.7,在校研究生数目(主要是0910级两个年级研究生总和)比重0.3进行权重分配,确定各学科委员名额如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技术科学

园林及景观

(含景观工程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5

2

1

1

2

2)选举方式
  根据《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本科教学负责人,博士点和硕士点学术带头人,经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定于2011414日下午全院大会后进行。各位教师如果对委员名额分配或选举方式有异议或建议请于412日前向研究生教务员反应。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附件《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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