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高校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思政司、光明日报社教育部、人民网
二、征文时间
2013年3月20日—9月20日
三、征文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征文字数4000以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五、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全国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60名,优秀组织奖5名。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文章将陆续在《光明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报刊、网络择优刊发。
六、投稿方式及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此次活动。投稿请将征文电子版于9月9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lkswjtu@163.com ,并在标题中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文章结尾处留下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