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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会休养通知】关于组织先进教职工公务休养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3118 日期:2014/10/16 作者:校工会 编辑:

各分工会:

为鼓励先进,丰富教职工生活,满足教职工了解祖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亲身体验祖国大好河山的愿望和要求,体现学校领导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调节教职工的身心,缓释压力,以保证教职工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校的发展中,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利用双休日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进行近地公务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休养对象及指标

1、公务休养对象为2013年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学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讲课比赛获奖者、职工技能竞赛获奖者、工会积极分子等)。

2、指标分配:今年公务休养指标按本单位人数的5%下达。

二、公务休养地点

公务休养地点:阆中、剑门关。

三、公务休养时间及安排

先进教职工公务休养计划安排两批。

   第一批:10月31日—11月2日 (党政管理、工勤系统各类获 奖者)        

   第二批:11月14日—16日(教学科研系统各类获奖 者)

五、报名要求:

各部门工会务必将参加公务休养的人员名单于10月27日前(见附件)报校工会(注:休养人员名单请按照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校工会权益保障部ghflb@swjtu.edu.cn邮件箱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届时,我们将根据各部门工会的具体报名情况和休养地点的接待能力,酌情安排批次。

本次公务休养人员名单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需调整须提前三天告之。

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休养的人员每人需交纳现金100元。如已安排出团前三日内临时不去的也不予退还。

六、注意事项:

1、各部门工会主席要亲自负责,并指定专人经办,认真组织好这次先进教职工公务休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参加公务休养人员身份证号的填写工作,以便办理保险事宜。

2、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身体不能胜任者,请勿参加。

3、参加公务休养人员谢绝带小孩及家属。

4、联系电话:87600092 

                                                            校工会

                                                     ?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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