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师资补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3]58号)、《我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西交校人[2015]4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对应聘者年龄、专业、学位等客观硬性指标进行了初审,确定以下初审通过人员予以匿名公示:
1、X X,男,汉族,出生于1980年2月,为重庆大学(景观建筑学)博士毕业生,2015年12月毕业 ;本科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环境艺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四川大学艺术设计学,博士毕业于重庆大学景观建筑学专业。
X X在博士期间主要研究方向为地域性文化景观和生态景观的保护与发展研究。参与研究项目四项,其中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子课题项目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二项,重庆市科技攻关项目金项目一项。发表学术论文6篇(第一作者),其中A 4篇, 1篇国际会议论文,1篇普通发表论文。
2、X X,女,汉族,出生于1983年6月,为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中国现当代美术研究,2015年12月毕业;本科、硕士、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美术学专业。
X X博士期间主要研究方向为张大千临摹敦煌壁画研究,参与科研项目两项,一项为四川省委宣传部项目,一项为四川博物院自立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四篇,CSSCI两篇(第一作者),普通刊物两篇(第一作者)。参加国际学术活动一次。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4日。
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间用真实姓名向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以电话、书面形式反映或面谈;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凭实据,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或相关单位将严格为反映情况者保密。
投诉、举报和申诉电话: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