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部分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安排
1. 元 旦: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1月4日(星期一)上班。学校已安排的所有考试照常进行。涉及到的后勤保障及其他各学院、部处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 春 节:根据西交校办[2014]24号文件,执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即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至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为寒假放假时间,2月26日(星期五)上班。本科生补考定于2016年2月24日、25日、26日、27日进行,因补考涉及到的后勤保障、试卷安全及其他工作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原安排在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4.劳动节: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三)上班。原安排在5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5月3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月30日(星期六)上。
5.端午节: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原安排在6月10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6月12日(星期日)上。
6.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9月1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月18日(星期日)上。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10月6日(星期四)的课程调至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10月9日(星期日)上。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及其他相关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人员到岗、职责到位。
2.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排除治安、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3.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人员、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于每个节日放假前两周报党办、校办、保卫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我校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