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二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请申报老师于2016年8月26日12点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到邮箱289426064@qq.com,纸质材料交到X82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派计划,2016年第二批次“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拟推荐人选必须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条件(《简章》和《办法》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上查询
http://v.csc.edu.cn/Chuguo/87a7f72abd1e4dffb3b9ddcea536ff87.shtml。同时,各单位在选拔推荐时还应把握以下两点:
(一)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副教授和讲师;
(二)在外研修期间,研修计划与项目内容应与在国内在研的科研项目有高度相关性;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二、选派名额 每单位限推荐1-2人。(各单位经排序上报)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须于2016年8月29日17点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师资办,并将电子版发至szb@swjtu.edu.cn。
(二)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于2016年8月31日前确定初审入选人员并公示。
(三)各单位统一组织初审入选人员于2016年9月1日至6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确保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相一致和真实有效,并依序号顺序整理提交材料。
四、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个人申请材料: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同时于9月6日将(1)《初选名单一览表》、(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4)《我校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5)网上申请提交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含所有上传的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由学院人事秘书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413),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szb@swjtu.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本批次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请各教学单位尽早通知拟申报人员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访学开始时间需在正式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之后);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三)根据留金发【2012】3026号文件规定:“录取人员应按计划及时派出,今后留基委不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因此各位申报人员在申报时,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研修计划,慎重选择留学院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师资办联系。
联系人:夏旭 杨巧艳
联系电话:66367210、66366234
人事处
2016年7月18日
附件材料
申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