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1663 日期:2017/03/03 作者:goushihui 编辑:
各部门工会:
根据我校工会委员会西交工[2015]13号 《我校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校工会开始受理2016至2017年度申请,请各部门工会周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按文件规定程序申报,并于2017年4月1日前报校工会权益保障部。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uploadFiles/201703/03/_B_2017030314334684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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