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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18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点击量:1271 日期:2017/05/09 作者:于洋 编辑: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启动四川省教育厅 2018 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一般项目; 2.重点项目; 3.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

2018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主要突出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青年为主等原则,一是重点支持围绕我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特别是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发展需求,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多点多极重点区域发展需求,开展的创新和转化项目。二是重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三是重点支持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四是重点支持 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二、 项目申报程序

2018 年教育厅科研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 “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61.88.161:10008/),根据使用指南,进行注册,经申报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登陆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选择“普通用户”身份进入申报系统,并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项目申报时限和要求

网上申报的时间:4月20日开始,6月30日截止。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 1 项。目前承担有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报限额:

1.一般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25-30项,硕士培养高校20-25项,一般本科高校15-20项,高职高专10-15项。

2.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 25-30 项,硕士培养高校20-25项,一般本科高校15-20项,高职高专10-15项。

3.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 2 项,其他高校1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领导申报科研项目备案。

按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纪委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从2015年起,建立并实施了高校校级领导科研项目申报备案制度,全面规范和加强高校校级领导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行为管理。高校校级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度牵头申报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申报的不超过1项;牵头或参与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校级领导及其他申报者在研未结题的,不能新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规定。

2.在线导出打印的项目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3.纸质申报书 2 份。

4.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

五、注意

教育厅项目无相关经费支持,项目申报人须提供自筹经费及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联系人:

我校科研院:张超 马霖 028-66367276

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教育处:古卿、黄武 028-86116034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李骥业 130600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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