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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通知】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量:1612 日期:2017/06/07 作者:曾宁莎 编辑:

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师干院[2017]2)的相关要求,结合四川省今年新任教师培训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度的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6625日之后,学校新接收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及高校其他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各类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今年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分暑假、寒假两批次进行,我校由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安排,参加寒假培训

二、培训时间:寒假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训学员届时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

三、培训报名:培训实行网上报名,因我校安排于寒假培训,参训学员的网上报名时间将由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中心网上报名地址:http://spzx.sicnu.edu.cn

四、培训费用: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要求,收取培训费1090/人(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公寓住宿费450/人。上述费用由学校统一转账。

五、培训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要确定报名者能按时参加培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201761日以后来校报到工作的,参加2018年的培训。

2、按照教育部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都需要通过教学能力测评,今年起统一按专业教师要求进行技能培训,不再设辅导员和行政人员班。所有参训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3、参训学员原则上需集中统一安排住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住宿者,由送培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批准,报中心备案。

4、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5、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http://spzx.sicnu.edu.cn

联 系 人:崔健

联系电话:66367659

箱:fdcsz@swjt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767

附件:

1、寒假参加培训的高校名单:

四川大学 我校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华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成都工业学院

四川旅游学院 成都师范学院 成都医学院

2、除参加寒假培训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参加暑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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