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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通知】关于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695 日期:2017/06/21 作者:曾宁莎 编辑: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校人才培养需求,支持更多教师出国研修,扩大选派规模,提升教学水平与语言能力,特别是支持部分学院统筹安排教师出国研修教学法等培养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完成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工作的基础上,在学校年度计划及预算外,再次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行联系派出人员

1.申请人推荐人选条件、申报材料的要求及评审录取方式与第一批一致,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或查看学校第一批选派工作的相关通知。

2、工作安排

1)各单位须于201773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fdczh@swjtu.edu.cn

2)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于2017711日前确定初审入选人员并公示。

3)各单位统一组织初审入选人员于201791日至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在9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fdczh@swjtu.edu.cn

4)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确保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相一致和真实有效,并整理提交材料。

3.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331日,请确保推荐人选可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二、关于成班派出人员

1.为提高专业课教师的双语教学水平和能力,留学基金委将支持有关高校利用本校现有渠道选派一线教学人员以成班方式赴国外研修教学法。留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

2.有派出意愿的学院请于623日前将派出工作方案、中外合作协议等材料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要求见附件)。

3.推荐人选应符合《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申请条件。对未达到外语合格条件的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4.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81-5日,并在87日将纸质材料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项目名称为文件名)发至fdczh@swjtu.edu.cn

5.成班派出人员应于20171231日前派出,不受回国服务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三、关于经费的说明

本次选派工作,由于是在学校选派计划及预算外开展的工作项目,因此,除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部分外,其余经费均由学院与个人承担。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 金雁

联系电话:66367141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7619

附件1:初选一栏表

附件2:成班派出申请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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