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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我校关于开展“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883 日期:2017/10/19 作者:曾宁莎 编辑:

校内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我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彰显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崇高品格和奉献精神,引导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复兴交大的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 学习阶段(20171018-1031日)

请各学院(所、中心)组织开展观看纪录片、座谈研讨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做到教师队伍全覆盖,学习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向黄大年同志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第二阶段 推荐阶段(2017111-1110日)

(一)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

2.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团队。

3.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请各学院(所、中心)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实施措施等,组织本单位教师团队的推荐工作。

2.申报团队认真填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推荐意见”中“所在学院(所、中心)意见”处需负责人签字盖章。

3.以学院(所、中心)为单位,请于1110日(周五)前,将本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29,电子材料发送至:rbb@swjtu.edu.cn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形式

1.申报表的纸质版(一式2份)

2.申报表的电子版

3.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的纸质报告

三、第三阶段 评审阶段(20171111-1120日)

1.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校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2.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和具体创建指标审核申报团队的申报资格,推选2-3个团队作为学校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优秀创建团队,并作为推荐到教育部的候选团队,报学校审定。

3.经学校研究,在2-3个候选团队中最终确定1个团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认定;若通过,则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相关说明

1.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

2.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获得“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学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优秀创建团队,将结合2018年“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给予奖励,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和宣传。

联系人:崔健 冉彬彬,联系电话:66367659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71017

附件1:创建指标要求

附件2:黄大年教师团队申报表

附件3:教育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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