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按照《我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0〕29号)、《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0〕30号)、《我校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0〕31号)文件规定,现将学校各岗位类型等级晋升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应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请下载并填写对应岗位类别的附件材料,包括《我校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承诺书》、《汇总表》及其他所需填写和认定的表格、相应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交至学院X8230办公室,电子材料以“申请人姓名+申请级别”命名发送至289426064@qq.com。
支撑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令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岗令复印件,以及对应文件规定的业绩相关的支撑材料。
申请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对蓄意提供虚假材料者或弄虚作假者,撤销当年的申请资格或评审结果,且五年内不得申请。
2.其他相关说明
四、关于开展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安排
(1)申请人员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职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受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含主岗为管理岗的“双肩挑”人员及专职辅导员)。
(2)申请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的基本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管理岗位等级晋升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任职年限计算等,均以申请人现任管理岗位等级的有效起始时间(以任职通知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
(3)申请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者各项业绩须为自任现岗位等级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具体要求按对应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66367547
附件:一、关于开展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安排
二、关于开展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安排
三、关于开展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安排
四、关于开展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安
人事处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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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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