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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部】关于开展第二届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通知

点击量:440 日期:2021/07/12 作者: 编辑:曾宁莎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大格局,通过表彰和宣传学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过硬、师德高尚、甘于奉献、潜心治学的一线教师典范,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形成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四有”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根据《我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和《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第二届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奖

1.“教书育人”先进集体(4个)

从事一线教学(特别是本科教学)和科研工作,以系、所、教研室、实验室或中心等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骨干成员不少于8人,团队骨干成员近两年每人每年均为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

2.“科研育人”先进集体(4个)

从事一线科研工作,以系、所、实验室、中心或其他科研团队等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骨干成员不少于5人,且近3年均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

3.“管理与服务育人”先进集体(2个)

从事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以系、办公室、教研室、中心、学生工作组等校内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的基层单位及机关服务部门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骨干成员不少于5人。

(二)先进个人奖及评选数量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22人)

1)“教书育人”突出贡献奖(不超过2人)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20年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专职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2“教书育人”优秀奖(不超过10人)

从事一线教学(特别是本科教学)满10年及以上,近3年每年均独立承担至少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专职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3)“教书育人”新秀奖(不超过10人)

从事一线本科教学5年及以上,近3年每年均独立承担至少一门本科课程,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担任学校管理干部的人员不参评)。

2.“科研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10人)

在科研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近3年均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专职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而且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3.“实践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8人)

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实训教学、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文化传播、网络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满10年及以上,近3年均承担一线相关教学或育人工作的教职工。

4.“管理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5人)

长期从事党建工作、干部队伍管理、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等相关各类管理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教职工。

5.“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5人)

长期从事后勤保障、图书资料、医疗服务、安全保卫、信息服务、对外合作等学校各项服务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条件详见《评奖办法》(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截止720日)

各单位做好基层推选,先进集体奖项和先进个人各奖项推荐不超过1/人。(其中,本单位专任教师超过150人的,“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和“实践育人”的集体和个人奖项可推荐不超过2/人)。

(二)初审阶段(827日前)

各单项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至评审工作组办公室。

(三)审查阶段

830日前,纪委办(监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在廉洁及纪律、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评审阶段

831日前,评审工作组召开会议,进行各类奖项的集中评审,提出各奖项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工作组组长审核。

(五)审定与表彰

9月初,各奖项候选名单提交学校审定后进行表彰。

四、评审规则

各单项工作组的评审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由单项工作组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初审的评审工作,根据申报材料情况,通过充分研讨和等额无记名投票,确定初审结果和排序。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集体和个人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

1.《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和《我校“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奖申报表》(附件3)(word、纸质版)。

2.团队或个人的高清版工作照2-5张(JPG)。文件大小建议2-10MB,每张照片注明时间和所呈现的事件。

3.近三年个人荣誉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1pdf文件)。

(二)所在单位报送材料

1.《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wordpdf)。

2.本单位的全套申报材料。其中,720日前,《申报表》(附件23)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93日至96日期间需提交《申报表》的纸质版。

3.在截止时间720日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汇总申报材料后,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评审工作组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邮箱:fdcsz@swjtu.edu.cn逾期报送的视为无效。每份集体或个人的申报电子材料请分别放到一个文件夹内,并命名为XX(单位)-XXXX’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

(三)单项工作组报送材料

1.《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果业绩汇总表》(附件5)(Excel)。

2.《我校“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初审结果》(附件6),经单项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pdf)。

联系人:崔健;电话:66367659;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34室;工作邮箱:fdcsz@swjtu.edu.cn

特此通知

我校

                   “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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