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按照《我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参见《本科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17年9月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7年9月-10月期间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年级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评选条件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忠忱班集体1个推荐至学校评选
先进班集体7个、特色班集体2个
3.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申请。班级填写《我校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请于10月9日提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如学生班级申报集体荣誉称号的支撑材料中包含论文(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也应同时由所在学院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已在个人荣誉称号中提交查重的论文除外),进行统一查重(以学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需新建以班级名称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中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学号”)。
(3)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5)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9月21日
附件:《我校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