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我院2016-2017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31日—11月6日)
申请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下载填写《我校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提交《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一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
(二)学生工作组审查阶段(11月7日—11月8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面向各班级进行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学院审批阶段(11月9日—11月14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
2.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2016-2017学年我院学生可参评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4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4.专项奖助学金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
5.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必须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填写
6.原则上专项奖、助学金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之间不可兼得。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详细情况请于研究生辅导员联系。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附件1: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2016-2017学年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14项)
附件4:我校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专项奖 2017新版)
附件7: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
附件8:建筑与设计学院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