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中心)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根据《中共我校委员会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实施办法》(西交党[2012]9号)、《中共我校委员会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条例》(西交党[2012]8号),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
请各学院(所、中心)党委、党总支按照《中共我校委员会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实施办法》(西交党[2012]9号)规定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的基本程序与方法、评议的等级标准,组织各学生党支部认真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
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请各学院(所、中心)党委、党总支按照《中共我校委员会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条例》(西交党[2012]8号)规定的评选原则、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在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同时上报《我校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见附件4)(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我校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件5)(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三、民主评议学生党员与创先争优评选工作要求
各学院(所、中心)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西交党[2012]8号、西交党[2012]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创先争优评选工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创先争优评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党性观念,进一步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