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周末社会实践活动申报通知

点击量:4199 日期:2012/10/08 作者: 编辑:

各团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将个人的成长奋斗融入国家发展、时代进步的潮流,不断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全面开展周末社会实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目的

充分利用节假日,以五四青年节、五一劳动节、建团90周年、十一国庆节、十八大召开等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了解社会、认识社会、深入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服务,号召青年大学生利用周末和假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推进社会实践活动的切实开展。

二、实践主题

“践行五个坚持”——坚持远大理想、坚持刻苦学习、坚持艰苦奋斗、坚持开拓创新、坚持高尚品行。

三、实践时间

10月—12月

四、实践方向

(一)“坚持远大理想”关注十八大、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专题实践活动。

(二)“坚持刻苦学习”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实践专题实践活动。

(三)“坚持刻苦奋斗”帮扶灾贫地区、服务社会建设志愿服务专题实践活动。

(四)“坚持开拓创新”参与科技创新、促进就业创业专题实践活动。

(五)“坚持高尚品行”倡导新风正气、提高品德修养专题实践活动。

五、活动流程时间安排:

表1 周末社会实践活动流程

 

 

时间安排

批次

第一批

(10月)

第二批

(11月)

第三批

(12月)

 
 

活动申请

10.8

11.5

12.3

 
 

活动批复

10.11

11.8

12.6

 
 

前期经费领取(50%)

10.12上午

11.9上午

12.7上午

 
 

成果提交与报销(50%)

10.29

11.26

12.17

 
 

六、工作要求:

(一)指导老师

各学院团委须选派一名团委老师作为周末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工作。

(二)项目申请

1、申请材料: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2、活动批次:校团委受理项目申请时间:每月一批。本学期活动申报时间截止12月3日(教学第14周周一),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2月14日(教学第15周周五);

3、申请时间:各实践队向学院分团委提交《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一份,需要详细填写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各学院分团委审批后,请于每月第一个周一即10月8日、11月5日、12月3日17点前(十月份因国庆放假推迟为第二个周一)统一提交本学院申请表至校团委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

3、通过审批的项目进行立项登记,实践队所有成员签订《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为所有实践队成员购置保险(实践期间有效),领取前期经费时需要带齐这两份材料

4、根据项目基金申报经费,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500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00元。

(三)项目审批及经费申报:

1、审批原则:校团委根据本学期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审批;

2、批复结果:校团委将在每月第一个周四即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十月份因国庆放假推迟为第二个周四)对提交的项目申请进行批复,并于校团委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3、经费报销:周末社会实践报账由校团委李娜老师负责(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各实践队按照审批经费提交足额发票即可。(注:发票内容应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书籍、文具、打印复印费。如在有机打发票的商场和单位购买物品须附机打发票明细。若发票内容为礼品、食品、饮料、餐费、奖金等一律不予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1),各实践队队长在得知活动审批结果后,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必须与《我校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队长信息相符),于审批通过的当周周五即10月12日、11月9日、12月7日上午12时前带上《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2和为所有实践队员购买的保险单,到校团委办公室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领取活动经费的50%;

(2)本月活动结束后,每月最后一个周一即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17日(十二月因考试周提前两周)17时前,各实践队按照审批经费提交全额发票和活动总结纸质稿,验收合格后,下发剩余50%活动经费。

4、如在验收中发现活动与计划严重不符的情况,校团委将不再支持该活动的剩余经费,并取消该活动考核资格。

(四)项目实施

1、项目经立项审批后,各团队利用节假日实施周末社会实践项目,校团委将根据项目申请进度进行跟踪考核。

2、实践队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传播渠道对周末社会实践进行广泛宣传。实践期间及时将周末社会实践新闻稿件(含4张以上照片)发至校团委邮箱:zmshsj2012@126.com。校团委将优秀新闻稿件发至校团委首页。

(五)成果提交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需将实践报告(需提交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zmshsj2012@126.com,以及纸质版,实践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4)及相关材料(新闻简报、10张以上活动照片(像素清晰)压缩文件)于活动结束后每月最后一个周一即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17日(十二月因考试周提前两周)17时前交至校团委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按照审批经费提交全额发票,下发剩余50%活动经费。严禁出现不提交成果、不提交发票的情况,如若发生,将通报批评,并影响所在分团委、团支部、个人评奖、评优。

(六)表彰总结

12月校团委将组建周末社会实践活动评审小组,评选出“周末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周末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各奖项,评奖结束后,校团委实将对获奖团队加以表彰。

优秀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将被推荐参加扬华杯、挑战杯等科技竞赛和上级团组织的社会实践表彰。

七、安全保障

1、每位同学自愿报名参加周末社会实践,安全保障相关事宜根据《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执行;

2、实践期间,必须为实践队所有成员购买保险

3、实践队员必须是无特异体质、无特殊疾病、身心健康、自愿参加的我校全日制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

4、周末社会实践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宣传,负责其在社会实践期间的安全。团队要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参加周末社会实践的学生要尤其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统一的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严禁游泳,不得到水库等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在小煤矿(窑)及其它危险场所从事周末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6、周末社会实践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校纪校规、民俗民风,交通规则,注意言行举止文明,体现交大学子良好风貌;

7、周末社会实践服务要乘坐学校派出的车辆或正规的客运单位车辆,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8、周末社会实践队员重视对疾病的预防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团委

                                                                                                                    2012.10.08

附件:

1、《我校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UpLoadFiles/files/2012-10-08/20124308074301.doc

2、《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UpLoadFiles/files/2012-10-08/20124408074427.doc

3、《我校大学周末社会实践团队统计表》/UpLoadFiles/files/2012-10-08/20124508074524.doc

4、《我校周末社会实践报告写作格式细则》/UpLoadFiles/files/2012-10-08/20124608074605.doc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