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团委】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周末社会实践活动申报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将个人的成长奋斗融入国家发展、时代进步的潮流,不断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全面开展周末社会实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向人民伟大实践学习”为主题,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推进社会实践活动的切实开展。号召大学生利用周末和假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二、实践时间
3月—6月
三、实践专题
(一)“扬十八大精神,学三观三热爱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专题实践活动。学习实践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团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社会实践为载体,开展好“三观、三热爱”活动,在当前社会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情况下,提倡我校大学生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实践和自我教育,引领社会思想、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之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二)“加强专业实践,服务社会建设”加强专业实践专题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鼓励我校学生加强专业学习,运用专业知识投身社会建设与社会服务,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在关键的八年时间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努力与贡献。
(三)“学习雷锋精神,关注三农问题”志愿服务专题实践活动。今年是毛泽东为学习雷锋题词50周年,要以学雷锋活动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公益精神。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中,农村面临的任务比城市要艰巨得多。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更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我校有很多学生来自农村,对农村有着质朴的感情。号召大家关注农村发展,帮扶灾贫地区,特别是运用大学生的优势,对进城务工青年、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关爱辅导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工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言献策。
(四)“聚焦全国两会,研究社会热点”国情调研专题实践活动。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时期,大学生要关注全国两会的动态,关注各项民生提案。在了解我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要对当前的国际新格局、新的历史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要认识到在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运用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力量,敢于对社会热点问题、社会矛盾进行理性的调查研究和剖析,积极思考,提出有建设性创新性的办法。
(五)“参与科技创新,领略科学魅力”科技创新专题实践活动。结合“萌芽杯”、“挑战杯”比赛,号召我校大学生要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用科学知识专业技能转化为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物质需求。
五、活动流程时间安排:
表1 周末社会实践活动流程
时间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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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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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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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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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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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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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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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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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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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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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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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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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经费打卡发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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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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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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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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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提交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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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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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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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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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经费打卡发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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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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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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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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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指导老师
各学院团委须选派一名团委老师作为周末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工作。
(二)项目申请
1、申请材料: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2、活动批次:校团委受理项目申请时间:每月一批。本学期活动申报时间截止5月8日(教学第11周周三),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月2日(教学第14周周日);
3、申请时间:各实践队向学院分团委提交《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一份,需要详细填写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各学院分团委审批后,请于指定时间(详见表1)统一提交本学院申请表至校团委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
3、通过审批的项目进行立项登记,实践队所有成员签订《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为所有实践队成员购置保险(实践期间有效),发放前期经费前上交这两份材料。
4、根据项目基金申报经费,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500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00元。
(三)项目审批及经费申报:
1、审批原则:校团委根据本学期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审批;
2、批复结果:校团委将在分别每月15日对提交的项目申请进行批复,并于校团委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3、经费报销:周末社会实践报账由校团委李娜老师负责(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各实践队按照审批经费提交足额发票即可。(注:发票内容应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书籍、文具、打印复印费。如在有机打发票的商场和单位购买物品须附机打发票明细。若发票内容为礼品、食品、饮料、餐费、奖金等一律不予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审批结果公示后2天内,各实践队必须提交《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和为所有实践队员购买的保险单(严禁无保险开展校外活动),到校团委办公室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活动经费的50%将于每月20日以打卡方式发放到负责人银行卡内;
(2)本月活动结束后,按所属批次分别于指定时间(详见表1),各实践队按照审批经费提交全额发票和活动总结纸质稿,验收合格后,统一下发剩余50%活动经费。
4、如在验收中发现活动与计划严重不符的情况,校团委将不再支持该活动的剩余经费,并取消该活动考核资格。
5、上学期活动未完成验收的,请于3月13日前,带发票和总结到校团委办公室进行验收,报销经费。否则,本学期将不得申报活动,并影响评奖评优。
(四)项目实施
1、项目经立项审批后,各团队利用节假日实施周末社会实践项目,校团委将根据项目申请进度进行跟踪考核。
2、实践队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传播渠道对周末社会实践进行广泛宣传。实践期间及时将周末社会实践新闻稿件(含4张以上照片)发至校团委邮箱:zmshsj2013@126.com。校团委将优秀新闻稿件发至校团委首页。
(五)成果提交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需将实践报告:电子版包括1000字以上总结,调研类型提交调研报告,4张以上活动照片(像素清晰)发至团委邮箱zmshsj2013@126.com。纸质版包括1000字以上总结,调研类型提交调研报告,4张以上活动照片(照片插入总结WORD文档,黑白打印即可),于指定时间交至校团委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并按照审批经费提交全额发票。校团委进行成果验收后,于每月20日打卡发放剩余50%活动经费。
严禁出现不提交成果、不提交发票的情况,如若发生,将通报批评,并影响所在分团委、团支部、个人评奖、评优。
(六)表彰总结
6月校团委将组建周末社会实践活动评审小组,评选出“周末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周末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各奖项,评奖结束后,校团委实将对获奖团队加以表彰。
优秀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将被推荐参加扬华杯、挑战杯等科技竞赛和上级团组织的社会实践表彰。
七、安全保障
1、每位同学自愿报名参加周末社会实践,安全保障相关事宜根据《我校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执行;
2、若活动地点在校外,实践期间,必须为实践队所有成员购买保险;
3、实践队员必须是无特异体质、无特殊疾病、身心健康、自愿参加的我校全日制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
4、周末社会实践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宣传,负责其在社会实践期间的安全。团队要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参加周末社会实践的学生要尤其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统一的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严禁游泳,不得到水库等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在小煤矿(窑)及其它危险场所从事周末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6、周末社会实践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校纪校规、民俗民风,交通规则,注意言行举止文明,体现交大学子良好风貌;
7、周末社会实践服务要乘坐学校派出的车辆或正规的客运单位车辆,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8、周末社会实践队员重视对疾病的预防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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