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号》)并结合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特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推免生范围、基本条件、成绩计算办法均以学校相关部门拟定文件为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学院2014届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4.综合评议加分标准
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
获奖情况及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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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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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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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5(分);二等:3(分); 三等: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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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学科竞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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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3(分); 二等:2(分); 三等: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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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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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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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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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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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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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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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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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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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语六级(笔试成绩不低于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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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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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范围界定见学校教务网《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号》中关于竞赛类别、加分标准之规定。
4.3 个人发明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我校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发明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加分并公示。国家发明专利不超过3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1分。
4.4 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参照以下列表:
发表论文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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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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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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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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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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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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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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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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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论文加分由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2篇。
4.5 依据学校《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号》第七章第二十九条,学院根据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酌情给予考虑加分,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加分细则如下:
竞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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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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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竞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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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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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竞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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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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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竞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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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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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片区性竞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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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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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片区性竞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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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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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片区性竞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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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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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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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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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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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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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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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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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的实际办学情况和学科特点,上述学校加分政策奖励适用于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级竞赛,具体补充细则如下:
A、依据学校《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号》第七章第二十六条,经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Autodesk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评选与观摩”学科竞赛最高获奖认定为省级学科竞赛奖三等奖。
B、依据学校《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号》第七章第二十九条,其他全国性竞赛原则认定为建筑学、城市规划的全国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以及其他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科竞赛(不包括“Autodesk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评选与观摩”)。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全国性竞赛获奖原则按照省级、片区性竞赛标准进行认证。
C、凡其他类竞赛仅设置优胜奖或优秀奖、未设置一、二、三等奖的,则按照同等级竞赛二等奖的加分标准进行认证。
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等科创活动加分原则如下(总分不超过1分):
参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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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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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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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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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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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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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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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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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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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凡其他类竞赛中除设置有一、二、三等奖外,还设置有优胜奖(或优秀奖、佳作奖)的,则优胜奖(或优秀奖、佳作奖)以同等级竞赛三等奖的加分标准的一半进行认证。
E、以团队形式参加竞赛获奖的,需按照获奖证书上排名先后、按不同比例进行加分认证。具体为: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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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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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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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一:60%、排名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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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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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一:50%、排名二:30%、排名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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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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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一:40%、排名二:30%、排名三:20%、排名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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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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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一:40%、排名二:30%、排名三:20%、排名四:5%、排名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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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与专业相关的校级竞赛,加分标准参照学校拟定的加分细则标准执行。
G、非专业、非文体的其他竞赛加分标准为:一等:0.15分、二等:0.1分、三等:0.05分。
4.7 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细则如下: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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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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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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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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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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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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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1.0分;二等:0.8分; 三等:0.6分(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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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加计算,总计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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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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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0.5分;二等:0.4分; 三等:0.3分(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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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艺、体育活动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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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0.2分;二等:0.15分; 三等:0.1分(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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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文艺、体育活动获三等奖以上(包括校运动会单项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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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0.15分;二等:0.1分; 三等:0.05分(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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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竢实扬华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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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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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优秀团员(团干部)、校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三好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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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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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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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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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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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0.15分;二等:0.1分; 三等:0.05分(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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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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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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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证书显示时间,在同一学期兼获有*1、*2、*3各项者取最高一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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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情况须经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处、团委、体育部及相关单位最终认可,并在教务网、学院网上公布加分情况,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之和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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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议加分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网申请,由学院负责审核,并统一上报教务处,相关单位最终审核后,通过教务网、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5.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按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综合排名,而后根据综合排名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免研排名课程平均成绩+综合评议加分
6. 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协调,则以学校规定为准,有关工作流程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加以执行。
7.请各位申请推免学生,务必于2013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将加分申请证明相关材料交至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组X8225,逾期未交材料内容,不予认定相应加分。
8. 学院2014届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沈中伟
小组成员:王志杰、栗民、崔珩、杨青娟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二零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