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本科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3921 日期:2014/09/29 作者: 编辑: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各本科生班级、全体本科生同学: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3-2014版本)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4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全院各本科生班级、本科生同学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注:2014级不参加本次评选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我校“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对班级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中心)“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推荐名单,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注]:推荐班级必须为2013-2014学年参加“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且班集体班级创建考核达标(考核办法参考《本科教育规范》(2013-2014版本)P185)其中定量达标标准如下:

 

定量考核指标

达标标准

中共党员比率

大一:无要求;大二:≥5%;大三:≥15%

重修率

理工类≤10%;

文明寝室率

≥50%

综合奖学金获奖率

≥35%

受学籍处理人数

≤1

受纪律处分人数

0

 

请各申报班级于10月9日下午17:00前将“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申报考核表(见附件)提交至辅导员处,过期申请无效。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按照分配名额民主推选三好学生。其中三好学生标兵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注]:三好学生评选条件要求本学年两次获得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除三好学生条件外,还须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本学年两次获得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具体详参《本科教育规范》(2013-2014版本)。

3.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班依据《本科教育规范》(2013-2014版本)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按照名额分配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注]: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要求学生本人符合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2、校级学生组织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不占学院指标。

3、班级评选与学生组织评选不可兼得。

4.班级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请于10月9日下午17:00前将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交到辅导员处,过期申请无效。各学生组织推荐名单及表格,由学生组织负责人统一交到指导老师处。

5.各班级、学生组织请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选,凡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同学将自动取消其评选资格。各班级推荐优秀人选必须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如有违规者经举报属实后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附件:2013-2014评奖评优相关表格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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