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专项奖学金】关于调整2014-201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相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量:2468 日期:2015/10/27 作者:罗克乾 编辑:

各学院(中心、所):

由于学校新增一项全校范围专项奖学金,现将2014-201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专项奖学金情况

奖项名称:我校熊鹰奖学金

评选范围:在读全日制本研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本科生:39    4000/

研究生:24    6000/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进度调整

(一)学生网上提交申请阶段(1027日—29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在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专项奖助学金”奖项申请处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电子证明材料,同时将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

(二)辅导员审核推荐与学院审批推荐阶段(1030日—119日)

按照本学院评选进度安排,学院截止学生申请,进入辅导员审核推荐与学院审批推荐阶段。

辅导员老师登录系统,对照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对所管班级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同学推荐到学院。

学院根据本学院的专项奖助学金推荐名额,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产生本学院各项专项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审批,并在系统中“批次管理”处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二次调整阶段(1110日)

通过学院审批的奖项候选人登录扬华素质网进行奖项调整。

(四)学院复核最终推荐名单(1111-12日)

学院对调整后奖项候选人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奖项候选人,将《我校2014-201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版分别发送给米艳、包烽余,同时将相关书面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研究生报至研究生科综合楼261)

(五)学校审批推荐阶段(1113日—25日)

学生工作处复核、汇总各学院推荐人选材料,并报送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确定学校获奖人选。

三、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按照1015日《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

四、注意事项

按照1015日《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相关要                           


新增附件下载及详情见扬华素质网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ShowNews.aspx?Id=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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