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简称OSU,http://go.okstate.edu)是我校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院校,位于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静水市。作为一所著名的赠地公立大学,非常适合大学生生活和青年成长。近年来两校高层互访频繁,教师交流全面展开,学生交换持续推进,互惠政策不断加强。
我校交流学生在OSU受到高度重视,不仅为开拓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渠道,还特别为2+2双学位学生配备了优秀导师并可进入教授研究团队,为项目学生本科毕业后申请进入常春藤名校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帮助学生全面了解项目选拔流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2双学位项目
1. 项目介绍
选拔我校大二在读本科生(含峨眉校区)于2016年8月赴OSU进行为期两年的联合培养,凡顺利完成两校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同时获颁西南交大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OSU本科学位证书。
学生正常缴纳西南交大学费和OSU学费,在美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往返机票等由学生自理,两年参考总费用约50万人民币。如学分绩点达到3.25(OSU计算方法),则可获得5000美元/学年的奖学金。该奖学金为两年.
2. 选拔专业
自2016年起,两校扩大2+2双学位项目覆盖范围,原则上两校共有专业(含峨眉校区)均可报名,名额不限。
OSU专业设置可查阅:http://news.okstate.edu/index.php/academics。
二、短期交流项目
1. 项目介绍
选拔我校大一、大二、大三在读本科生(含峨眉校区)于2016年8月赴OSU进行一学期(5个月)的交流学习。
学生正常缴纳西南交大学费和OSU学费(根据我校与OSU相关合作协议,如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可获得OSU州外学费6000美元的减免,仅需缴纳州内学费4000美元/学期),在美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往返机票等均由自理(一学期参考总费用约为7万元人民币)。
学生在美期间修读的学分我校全部承认并按照西南交大本科交换生学分认定办法进行转换认定。顺利完成项目要求的学生获得OSU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和西南交大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 选拔专业
原则上凡两校共有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含峨眉校区),名额不限。
优先推荐景观建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会计、金融、管理等专业。
OSU专业设置可查阅:http://news.okstate.edu/index.php/academics。
三、选拔要求
1. 身心健康,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对留学国外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 成绩优良,短期交流项目原则上需达到GPA3.0以上,2+2双学位项目原则上需达到GPA2.25以上(均为OSU计算方法)。
3. 有较强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申请2+2项目和英语专业短期交流项目学生必须出具托福成绩(61分以上),如无托福成绩只能先进入OSU语言学校,托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4. 家庭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负担学生在美期间的所有费用。
5. 服从双方学校的管理规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四、申请材料
1、校内申请材料
1) 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打印版,手写签名)。
2) 教务处出具的正式出国成绩单(应包含2015-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参考教务处办理流程:http://dean.swjtu.edu.cn/worksys/view.jsp?info_id=4
3) 托福成绩原件(如有)或复印件,最晚于2016年4月1日前提交,可直接将成绩单寄至OSU,(institution code 6546, department code 00)。
4) ELI申请表(申请2+2双学位项目且无托福成绩者需填写)。
5) 护照复印件(个人相片页)。
6) 银行出具的财产证明,短期交流项目需出具7万元人民币财产证明,2+2双学位项目需出具50万元人民币财产证明。
7) OSU英文版资金保证。
2、OSU网上申请
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材料后,国际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陆OSU网站进行网申。
(1)2+2双学位项目申请地址:https://orange.okstate.edu/apply/
(2) 短期交流项目申请地址:http://abroadprograms.okstate.edu/?go=REI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请OSU项目学生将上述校内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11日前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处学生出境交流科,联系人廖莉、池海,联系电话66366349。项目QQ交流群153488981(请以学院+姓名的方式实名加入)。
附件:1.财产证明填写指南
2. 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
原始网址:http://fad.swjtu.edu.cn/public/viewNews.aspx?ID=184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