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奖评优】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通知

点击量:3517 日期:2016/10/09 作者:段玉全 编辑: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6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请各辅导员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时间进度见附件1)。

一、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学生自我总结

各年级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年级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3、《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年级在对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鉴定给出意见之后,将《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归档保存,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装档。

二、学年评优工作

各年级要依据《本科教育规范》关于各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定条件、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托扬华素质网,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我校“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创建班级填写创建工作考核表、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对班级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中心)“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推荐名单,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注]:推荐班级必须为2015-2016学年参加“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

2、竢实扬华奖章

各年级依据评定条件,结合学生申请及提交的证明材料,集体讨论确定本学院(中心)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3、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年级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由各年级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

4、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召开学生组织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学生组织名额分配见附件4

 

附件1:2015-2016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优工作时间进度表

工作内容

时   间

工作要求

提交书面材料

学生自我总结

班级民主评议

10月15日前

1.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总结;

2.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

3.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先进(优秀)班集体

10月16日前

1.组织2015年参加创建的班级在扬华素质网系统填报考核表;

2.各学院(中心)成立班级创优考核评审小组,对班级进行定量、定性考核后进行审批推荐;

1.班级书面考核表(一式一份)

10月19日前

3.各学院(中心)将考核表签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实扬华奖章

10月16日前

1.学生申请;

1.书面登记表(一式一份)

2.书面支撑材料

10月19日前

2.各学院(中心)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10月16日前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1.书面登记表(一式一份)

10月19日前

2.各学院(中心)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将登记表及推荐名单签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2:建筑与设计学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集体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参加创建

班级数

先进班集体

推荐名额

优秀班集体

推荐名额

优秀班集体创建

特色班级推荐名额

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

推荐名额

备注

1.  

建筑

28

3

4

1

具体评定,名额不限

2.  

建筑类2012

2

参加创建

班级均可申请,具体评定

参加创建

班级均可申请,具体评定

参加创建

班级均可申请,具体评定

3.  

建筑类2013

4

4.  

建筑类2014

4

5.  

建筑类2015

5

6.  

设计类2013

9

7.  

设计类2014

2

8.  

设计类2015

1

注:1“先进班集体”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0%;

2、“优秀班集体”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5%;

3、“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名额不限,凡创建考核达标,但未被推荐为“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均可推荐为“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

4、“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5%。

附件3:建筑与设计学院2015-2016学年各年级本科生个人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参评

学生

扬华

奖章

三好

标兵

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1.  

建筑

1321

1

13

106

80

106

2.  

建筑类2012

137

1

11

4 

3 

3.  

建筑类2013

153

2

12

5

10

4.  

建筑类2014

148

1

12

5

10

5.  

建筑类2015

158

2

14

10

10

6.  

设计类2013

223

2

18

9

9

7.  

设计类2014

227

2

19

9

18

8.  

设计类2015

243

3

20

16

16

9.  

学生组织

22

30 

附件4:建筑与设计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组织个人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生组织

优秀学生干部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1. 

“橙”合唱团

1 

1 

2. 

学生会

6

8

3. 

青协

5

6

4. 

媒体

4

5

5. 

团学办公室

3

4

6. 

勤工中心

1

2

7. 

礼仪队

1

2

8. 

辩论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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