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信息校核及报送毕业生派遣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部分我院毕业生在本次派遣名单中删除,待毕业生符合派遣资格后给予及时补派。
删除派遣学生情况如下:
1、在6月16日前尚未完成所有学分学习的。
2、在本次毕业设计(答辩)中未通过考核的。
3、休学的。
4、派遣规定中指明的不符合派遣资格的。
注意:本学期尚有部分课程在重修的同学,如果课程在7月15日前通过考核,获得学分,请第一时间前往学校教务(综合楼二楼)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前往学院教务(X8222)登记,并报辅导员处申请补充派遣。7月补派时间为7月15日,如果错过7月补派,将于8月30日补派。
特此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