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各团支部: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包括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
包括“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5、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17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自强奖学金
学院推荐一人。评选流程详见新青年素质网《2018年我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表彰时间为2017年自然年度,2017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3、校级示范团支部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参与校级的评选,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4、“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团委将另组织校级评审。
5、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推荐。
6、请各团学组织、基层团支部充分酝酿选举之后,于4月12日(周四)前以年级、团学组织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 附件3:《我校2017年度优秀员干部(团员)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 附件4:《我校2017年度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附件5:《我校2017年度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申报表》纸质版及支撑材料
评优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于2018年4月13日17:00之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建筑与设计学院分团委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2017建筑与设计学院团委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3:我校2017年度优秀员干部(团员)申报表
附件4:我校2017年度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
附件5:我校2017年度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