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评奖评优】关于建筑与设计学院2017-2018学年度计算学生学业考评成绩的通知

点击量:2303 日期:2018/09/04 作者:刘野 编辑:刘野


本科各年级:

根据学校2017-2018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需要,现通知我院各年级启动2017-2018学年学生学业考评成绩的计算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1、自本次起学生学业考评成绩均采用平均分方式计算。

2、学年平均成绩计算方式为:参评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乘以课程学分的总和再除以所有学分数总和。计算公式为:

 

3、参评学年的全部课程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学年成绩单中所列出的全部课程),不区分必修、选修、主干课、提前修、重修等等;同一学年内同一课程正考、补考、重修以首次正考成绩计算;

4、两级制、五级制成绩依照《我校本科成绩管理办法》中方法换算。

5、分数取小数点后3位,采取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6、各班成绩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计算,学生自行再次计算核对成绩,确认无误后需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再对原始成绩进行更改。

7、签名后的纸质版原始成绩及电子版因在指定时间反馈给辅导员。

8、处于分专业后首次建立班级的,请依照分专业前原班级建制统计和计算。

9、2017-2018学年非我院专业的转专业至我院的学生,请参加原专业(学院)的计算。

10、本次成绩计算不计算任何加分。

11、时间安排:

        计算工作启动时间:2018年9月4日

        计算后成绩核对及提交时间:2018年9月13日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6日

12、其他未尽事项,建筑与设计学院责成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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