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
现根据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将我院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依照《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规定进行,成绩将按照学期初确认并公示过的成绩为准。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11月7日中午12点前(双休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无法接受材料提交)将加分材料(复印件)、《建筑与设计学院综合奖学金学业考评成绩加分申请表》一并提交至辅导员处,因为涉及初审,请务必按照本时间进行提交,过时将不再受理。
各年级辅导员于11月9日上午12点前提交至学院评审工作专项负责人处。
学院将于11月12日按照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进行继续评选。
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
2.原始成绩已于学期初进行确认核对并公示,本次工作不对原始成绩进行更改。
3.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4.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