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推免工作】建筑与设计学院2020届免试研究生免研申请的通知

点击量:1159 日期:2019/09/17 作者:王雪 编辑:王雪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0届全体同学

2020届免研工作已完成主干课成绩确认、综合加分申请及审核、综合成绩公示。

请同学们9月17日下午17:00前在教务网进行志愿填报并打印个人申请表,具体方法:进入个人教务网系统——免研推荐——志愿填报——按照步骤进行填写——打印申请表和承诺书——在申请表和承诺书上签名。(四六级成绩如实填写,手写即可;验证号码可以忽略)

请将申请表材料(纸质版)9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学生工作组X8225,X8230办公室辅导员老师处

1、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免研不再区分专业型或学术型,不区分校内或校外,最终以学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数据为准。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如实填写。

2、学生免研资格初步核对已完成,同学们可以通过推免系统查询,如有任何问题,可自行到教务科进行核实,综合楼225号。

3、在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前(截至2019年9月24日中午12:00前),排名靠前且具有免研指标的同学因签约工作、出国留学等其他原因放弃推免,可顺延递补。如排名在免研名额内的同学想放弃免研资格,请于9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亲自到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办公室当面填写放弃免研资格承诺书

4、2019年9月24日数据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表示学生已获得推免指标)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的申请,凡因个人原因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均按《我校关于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第十四条进行处理和认定。为避免出现学生获得我校推免指标而未被接收学校或单位录取从而导致指标作废的情况,建议所有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以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否则因未被录取造成的指标作废将按《我校关于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第十四条进行认定和处理。根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文件第三十三条,学生在获取免研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因放弃免研指标而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对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在其研究生入学之前(即2020年10月1日之前)不予办理出国成绩单,不参加就业推荐,不办理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在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之前已签署就业三方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0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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