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18-2019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9月24日)
依据《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8号 )(见附件1,附件2),结合各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并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批次名称分别为:2018-2019学年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2018-2019学年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硕士 博士))。
二、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各奖项推荐至学校评审指标:
1、小康工业奖学金(本):3名
2、其他校级奖项(本):罗忠忱教授奖学金、穗港泰奖学金、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江西校友会助学金、美洲校友会助学金、惠霞教育助学金,以上六个奖项学院推荐总人数不超过(本):3名
3、董事会奖学金(本研合计):1名
4、黄山教育助学金(本研合计):1名
5、双优基金(本研合计):不限
注:
1.其他校级奖项(本)指:罗忠忱教授奖学金、穗港泰奖学金、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江西校友会助学金、美洲校友会助学金、惠霞教育助学金,以上六个奖项学院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划拨名额;
2.双优基金申报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学生皆可申请,全校最终评选9名;
3.董事会奖学金全校最终评选本科生获奖学生15名,研究生获奖学生5名;
4.黄山助学金全校最终评选本科生获奖学生10名,研究生获奖学生3名。
5.评定办法见 附件3 2018-2019学年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三、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Aedas-西南交大建筑奖学金
一等奖:4人(本、研各2人);
二等奖:4人(本、研各2人);
三等奖:4人(本、研各2人);
建筑创新奖:若干。
注:评定办法见 附件4 我校Aedas-西南交大建筑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学生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9 日)
申请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于9月29号前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申请相关奖项的学生,尽快完善扬华网个人信息中相关扩展信息)此外,研究生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5),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6,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申请者填写《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联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于9月30日中午12点前交至各辅导员处。同时将《建筑与设计学院专项奖学金学生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附件7)(注意证明材料应该是2018-2019学年的材料)发送至于9月30日中午12点前发送各辅导员处。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超过接受申请时间后将拒绝接受任何申请。
五、班级民主评议阶段(9月30号-10月8号)
辅导员审核申请者材料,包括扬华素质网学生个人信息,核对电子一览表(2018-2019学年的材料),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各辅导员老师于10月8号下午5点前将通过班级民主考评且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电子一览表发送至专项负责人处。
六、学院审批阶段(10月10日—10月12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学院评审小组将于10月10-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评审学院评审会(答辩会),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会评审。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2018-2019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10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4.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20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5.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双优基金校级评审由双优基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体育部组织开展。
7.原则上专项奖助学金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工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