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29日-11月4日)
请各学院开启“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按照《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5日-11月12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63),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
3.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3日-11月25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类型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1月9日上午12点前告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0年11月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咨询老师:学院学工组 周冶 028-66367544
2020年10月29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