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提交加分申请阶段(11月10日-11月13日中午12:00)
本次评选依照《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附件1)、《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2)规定进行,成绩将按照学期初各辅导员公示过的成绩为准。请各位同学务必于11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加分材料(复印件)、《建筑与设计学院综合奖学金学业考评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并提交至辅导员处,因为涉及初审,请务必按照本时间进行提交,不接受补补交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
(二)学生申请阶段(11月11日-11月16日)
学生先登录扬华素质网完善个人扩展信息后,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三)学院评审阶段(11月17日—11月24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人选的《我校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至综合楼263室。
(四)学校评审阶段(11月25日—12月6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加分工作在线下进行,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加分申请及材料。
2.本次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请同学务必在扬华素质网提交申请,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4.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