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五四评优】共青团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点击量:2322 日期:2021/03/26 作者:院团委 编辑:媒体中心

各位团员:

根据学校团委相关通知,现将2021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相关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召开2020年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会后进行评选


一、评选项目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星级志愿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强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序号

荣誉称号

评奖条件

1

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2020年度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7.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

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同时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党忠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共青团和学校相关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2020年度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截至2021年4月30日,担任团干部工作不少于一年。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20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3

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在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

7.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本次表彰时间为2020年自然年度,2020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坚持程序严格。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组织层层把关产生。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二级团组织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后,要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坚持推报规范。各二级团组织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各单位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提交材料清单:  

1. 校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提交时间:4月2日  

提交材料:  

电子稿:汇总表(附件4)、校级示范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7) 发送至辅导员

纸质稿:汇总表(附件4)、校级示范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7)提交至辅导员处。  


2.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院级示范团支部  

提交时间:4月8日  

提交材料:  

电子稿:优秀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优秀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发送至辅导员处。

纸质稿:院级示范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申请表(附件6)提交至辅导员处


特此通知


共青团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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