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与设计学院2022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2年推免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依据《我校2022年推免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现将推免前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确认本人推免课程成绩(初定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2日)
1.处理路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免研推荐→推免成绩核对”对本人推免课程成绩进行核对;
2.核对无误的成绩处理:请务必仔细核对,如无误请点击“核对无误”或者选择多项后点击“确认所选课程无误”按钮批量提交,成绩确认的依据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排名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未修读的排名及资格课程按“0”显示。
注:成绩确认是对本人推免成绩的核对过程,学生应根据推免课程成绩的对应结果与“是否计算”字段进行核对确认,核对操作不直接影响排名和资格计算,影响计算的字段由“是否计算”字段控制。正确做法是除申请更正成绩外均应予以确认。
3. 成绩更正申请:
(1)若课程存在课程替代或者缓考等,需要更正成绩的,请点击“申请更正”然后提交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2)如因交换学习等特殊原因,课程无成绩替代,需不参与排名计算的,可以“申请豁免”,学院审核后排名或资格计算时自动设为不计算;申请豁免主要针对有交换学习的学生,且仅限于申请交换学期课程,非交换学习学生除非学院建议“申请豁免”,否则请谨慎申请。
(3)特殊情况无法确认的成绩更正申请可向学院咨询后再提交申请,课程申请一旦审核后无法变更,请谨慎据实申请;
(4)涉及推免资格课程无法在线上申请替代的课程,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续由学院对推免资格进行操作。
4. 学生本人应对申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应按照规定如实提交相关申请,对提交不实申请、恶意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 打印推免成绩更正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处理。
二、学生确认提交加分申请(初定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2日)
1.处理路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免研推荐→推免加分申请”提交本人加分申请;
2.学生应严格依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细则提交加分申请,注意:同一大类只能提交1条申请,且一旦审核后无法变更,请谨慎据实填写;
3. 根据有关规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涉及相关的请勿提交;
4. 涉及个人加分项目均由本人在系统里提交申请清单,如有免研辅导员意愿的应先行填写“其他类/免研辅导员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加分申请,后续根据学工部组织考核的结论进行审核操作;
5. 打印推免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交辅导员处。
提交加分申请表打印稿及书面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2日下午17:30,提交地点X8225)
1) 提交各类获奖证书(含《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获奖信息申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 论文加分申请提交论文期刊封面、目录、由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查重报告、所发表论文全部版面原件及复印件;
3) 专利加分申请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如获奖奖状暂未发放,需出具相关主办方组委会获奖证明。校外获奖需出具由校内指导老师签字的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书面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个人签名及捺印)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加分项目均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请自行标注页码,其中《我校2021届免试研究生加分申请表》为第1页,相关证明材料依次标注页码(第X页/共X页),并将证明材料按照加分申请表中的顺序依次摆放;每位同学使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在文件袋表面贴上标签注明学号、姓名、电话、专业。
2、所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学院组织审核、公布排名、资格审核、指标分配等(2021年9月13日后,具体时间待定)
因教育部相关文件暂未下发,以上为初步时间安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整体安排情况适时调整(存在提前或延后的可能)。
问题咨询方式:
1.有关课程替代、加分细则、实习成绩未出等问题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2.有关系统问题可发送个人信息及问题截图至jiaowu6252@126.com,或咨询电话028-66366252。
特此通知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1年9月6日
文件部分解读
1.推免排名的学业成绩是按加权平均还是算术平均计算?
答: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规定,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采用的是专业免研排名课程的平均成绩,这里的平均成绩指的是算术平均分。
2.本科生与研究生组队参加学科比赛获奖,本科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
答:没有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规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校在推免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
3.多个学科竞赛可以累加么?多个专利或论文可以累加么?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么?
答:均不能累计加分,每类只计一项最高分。教育部推免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校在“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细则”中也专门对综合评议加分进行了详细分类,并明确规定了“每类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一项最高分”。
4. A类学科竞赛目录如何确定?参与人的排序如何确定?
答:“A类学科竞赛目录”依据当年高教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对“A类学科竞赛目录”及加分值进行最终认定,但不得超过“A类学科竞赛目录”范围和加分上限。
参加竞赛获奖的团队,根据参与人获奖顺序,按照相应加分标准申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