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我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将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请各年级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生(班级)申请(9月23日-9月26日)
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所有申请人均需在9月26日17点前提交纸质《建筑与设计学院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和《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至辅导员处。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二、学院评审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召开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3.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4.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5.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我校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6.“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学工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