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我院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小组结合班级评议认定会议记录、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各年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现将本年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名单公示自2021年9月30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提交实名纸质材料至辅导员处,恕不接受匿名、QQ、微信、电话等反馈。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已过,为保护学生隐私,名单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