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员:
校团委下发了《2021 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补充通知》,现将通知内容转发如下:
一、关于参评条件的补充说明:
1.根据校团委通知要求,学院勤工助学团队和勤工助学岗位不得作为评优组织(个人)进行评选,如助理团等。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单将于3月18日(星期五)反馈至各二级团组织,请各二级团组织对该部分同学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查(如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政治面貌、学业成绩等),该部分同学仍需将申报表交至二级团组织进一步审核,最终结果以二级团组织提交汇总名单为准。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不占用各二级团组织名额。
二、务必坚持严实标准
1.“合理运用 2021 年底所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团支部对标定级的结果”,即学生参评优秀个人务必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
2.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1〕3 号要求,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不得参评“优秀共青团员”。
三、学院总指标数
院级示范团支部4个(其中包含1个校级团支部),学生优秀团干部19人,优秀团员38人,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1名。
特此通知。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