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按照《我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我校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工部相关通知,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2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请各年级按此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一)学生申请
毕业年级学生在10月14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学生提交材料:
1.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电子版至辅导员处;
2. 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正反双面);
5.《我校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
6《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签字交至辅导员处;
7.《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二、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中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荣誉称号
(一)学生申请
学生在10月14日前向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学生提交材料:
1.《我校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交至辅导员处;
2.《我校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交至辅导员处。
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评审材料真实及学术道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签字交至辅导员处;
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各类奖项参评人员民主考评表》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三、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预计在10月19日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4.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我校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5.优秀毕业生称号之间,同一学年内个人荣誉称号之间,集体荣誉之间不可兼得。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工作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