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专业实践】2013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实践环节教学安排及管理

点击量:2650 日期:2013/06/14 作者: 编辑:

  1. 实践形式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履行专业实践申请程序后,以硕士研究生身份进入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完成6个月的设计实践,并结合实践内容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

  1. 时间安排

第二学年半年时间,本年度时间为2013年7月-2014年1月

  1. 专业实践基地

专业硕士按学院安排进入相关实习基地,单位应与统一安排相一致。个别自行安排实习单位的研究生应尽快确定实习单位,并报学院备案。

学生应填写《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并于2012628之前交至教务办公室。

  1. 校外导师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联合导师职责,有充足的精力投入研究生指导;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职业注册师,且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3)主持过科学研究或大型项目。

  1. 实践过程管理

(1)在外实习的专业型研究生应在实习期间认真积极地投入设计实践;

(2)研究生在实习期间服从校外导师的工作安排,同时应该保持同校内外导师的联系;

(3)在实习期间内填写:《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登记表》、《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 实习期间要求提交的成果:

1、每两个月一次的实习小结,共三份(需及时寄给校内导师),小结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收获体会、个人表现等等,要求实事求是,并请设计单位联合导师签名认可;

2、工作笔记,主要内容:参与项目名称、规模、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如何分工、协调,本人承担的具体任务,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有何体会等等;

3、实习总结(不少于5000字);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评定表》(加盖公章);

5、设计实践成果(A4成册和光盘资料)。

附件:/UpLoadFiles/files/2013-06-14/201340140140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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