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2013-2014-2学期研究生教学实践申请通知

点击量:3090 日期:2014/02/21 作者: 编辑:

       本学期教学实践申请请于2月25日下午4点之前交至教务办公室X8222。请研二、研三的同学查询研究生网站上的成绩,凡教学实践成绩未通过的同学请在本期重新在网上选修《教学实践》课程,并于本期末按通知要求上交之前安排的教学实践成果及教学实践报告。本期教学实践安排将于月底在网上公布,请同学们按时查看,并于第二周之内按时到指导教师处报道。

     教学实践要求:

  1. 研究生应在实习安排公布后尽快到指导教师处报到,请指导教师阅读此实习要求并在实习回执上签字,并在一周内返回给研究生教务员处。超过一周未返回回执,视为放弃此次实践;

  2. 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应遵守各项纪律并听从指导教师安排,不得随意缺席,因病因故需请假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在实践过程中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需在下一学期中补上;

  3. 除教学实践总结表外,还需提交的成果如下:

       设计课教学:教学实践报告需课程任课教师本人手写评语;装订好的作业及相关材料,指导教师签字;

       理论课程教学:教学实践报告需课程任课教师本人手写评语;装订好的作业及相关材料,指导教师签字,作业批改量统计,指导教师签字;

       科研实践:教学实践报告(需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评语);独立完成的科研报告(A4文本),指导教师签字,科研日历,附科研过程中的实景记录照片;

      每位同学的作业均放在一个大信封中,信封封面贴表格一(见附件一),并依次填入: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姓名、每学期跟课课程名称、上课地点、上课时间、跟课老师姓名、对应课程名称时间地点。(教学实践报告请复印一份保存,毕业时需放入存档材料中)

注:已在参加过教学实践但网上还未等成绩的同学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选课(本期选课时间222——228日;如无法选课,表示该门课程为重修课程,必须先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注销选课记录再进行选课),并在6月份按通知时间上交作业。

请各位研究生严格执行以上教学/科研实践要求,以保证实践质量。

 

附件: 实 践 申 请/UpLoadFiles/files/2013-02-22/20130122110132.doc

             实践要求及回执/UpLoadFiles/files/2013-02-22/201303221103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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