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13]14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欢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的同学积极申报。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做出更多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受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自资助批准之日起,原则上要求在校学习、研究满两年时间。
请申请者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本学科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分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后推荐上报校学位办。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的《我校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我校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请各位博士研究生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相关材料,并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UpLoadFiles/files/2014-09-19/2014361910360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