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实践形式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履行专业实践申请程序后,以硕士研究生身份进入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完成6个月的设计实践,并结合实践内容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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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第二学年半年时间,本年度时间为2014年7月-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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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申请
请于2015年5月25日之前将实习申请及个人简历发至邮箱:jianzhuyjs@126.com,纸质材料同一时间交到教务办公室。具体要求见附件“专硕实习申请内容要求”,预期不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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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基地
专业硕士按学院安排进入相关实习基地,单位应与统一安排相一致。个别自行安排实习单位的研究生应尽快确定实习单位,并报学院备案。
学生应填写《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并于2015年9月开学第一周由班长收齐统一交至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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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要求
实习基地校外导师是根据建筑学等专业工程实践与设计院实习等教学需要聘任,每年承担一定的实践教学指导、研究生指导等工作,不列入我院正式编制的院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聘任条件如下:
1、聘任为我校校外硕士导师原则上要求在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底蕴深厚、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行政技术职务、研究生学历水平的专家技术人员。
2、承担实践教学指导的企业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规划师等相关领域从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企业在岗人员。
3、其他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合作精神。
(2) 遵守较好的职业操守,口齿清楚,指导交流效果良好。
(3) 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专业特长突出,熟悉本行业发展趋势。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实践教学及研究生指导工作。
(5) 年龄要求:不小于30岁,不超过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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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过程管理
(1)在外实习的专业型研究生应在实习期间认真积极地投入设计实践;
(2)研究生在实习期间服从校外导师的工作安排,同时应该保持同校内外导师的联系;
(3)在实习期间内填写:《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登记表》、《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以上表格第四学期开学同成果一同提交。 实习期间要求提交的成果:
①每两个月一次的实习小结,共三份(需及时寄给校内导师),小结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收获体会、个人表现等等,要求实事求是,并请设计单位联合导师签名认可;
②工作笔记,主要内容:参与项目名称、规模、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如何分工、协调,本人承担的具体任务,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有何体会等等;
③实习总结(不少于5000字);
④《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评定表》(加盖公章);
⑤设计实践成果(A4成册和光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