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要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毕业生离校前,通过组织一次党课教育或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等内容,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牢记党员身份,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要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的帮扶活动。对于就业困难或生活困难的毕业生党员,要积极动员广大教师和学生党员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调查他们的现实情况,及时了解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并积极开展好帮扶工作。
3、要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活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和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合起来。
(1)在毕业生离校前,要认真组织一次清查工作,核查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后自愿书、自传、考察材料、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和应转入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是否齐全;
(2)各党支部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等现象,督促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按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要告知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离校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特别是弄清楚转入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3)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的具体管理措施,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学校二级党组织在回执联背面加盖党组织鲜章。党员组织关系在转入新的单位时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要寄回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717室),学校党委组织部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登记备查,并及时反馈回执联回寄信息给各二级党组织。
4.请各党支部在5月26日(星期四)前15:00将《我校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集体转出登记表》(附件一)电子稿发送至王雪老师邮箱。
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