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研究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批兼职辅导员(在读研究生)选任工作的通知》,建筑与设计学院现将有关事选任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凡符合《我校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所规定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的我校研究生均可报名,文理不限、专业不限。学生干部经历者、新闻传媒工作经验者、英语能力较强者、计算机动手能力较强者优先。
二、兼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待遇、考核与管理
详见《我校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
二、选任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安排
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填写《我校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一),在征得导师签字同意后,于7月10日上午12:00前将书面申请表、个人简历(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曾宁莎老师处(犀浦校区8号教学楼X8225)。
(二)选聘组织和方式
学院成立选任工作组。选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简历初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曾担任过免研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的申请者无需笔试),择优录取并公示拟任人选,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通过选任的研究生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解约(2016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从2016年9月开始正式工作)。
担任兼职辅导员能有效锻炼提升沟通、组织管理等能力,为将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希望研究生同学们珍惜难得的学习和锻炼机会,积极报名,接受挑选,与所指导的学生共同进步。
附: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批兼职辅导员(在读研究生)选任工作的通知: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ShowNews.aspx?Id=3688
建筑与设计学院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申请表
附件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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