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信息校核及报送毕业生派遣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部分我院毕业生在本次派遣名单中删除,待毕业生符合派遣资格后给予及时补派。
删除派遣学生情况如下:
1、6月2日前未通过毕业答辩的研究生。
2、6月2日前未能修完所有学分的研究生。
2、休学的。
3、派遣规定中指明的不符合派遣资格的。
注意:7月1日前通过毕业答辩并修完所有学分的同学请自行到学院教务办公室(X8222)办理 附件《研究生答辩通过证明》,并报辅导员处申请补充派遣。7月补派时间为7月15日,如果错过7月补派,将于8月30日补派。
特此通知。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研究生答辩通过证明》下载:
/uploadFiles/201706/12/_B_201706121206493798.doc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