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招聘】建筑与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兼职辅导员选任的通知

点击量:4860 日期:2017/06/19 作者:曾宁莎 编辑:

                 

全校研究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兼职辅导员(在读研究生)选任工作的通知》,建筑与设计学院现将有关事选任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凡符合《我校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所规定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的我校研究生均可报名,文理不限、专业不限。学生干部经历者、新闻传媒工作经验者、英语能力较强者、计算机动手能力较强者优先。

注:2017年9月入学的同学在此次选任范围内,可报名。

二、兼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待遇、考核与管理

详见《我校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

二、选任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安排

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填写《我校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一),在征得导师签字同意后,于6月21日上午1700前将书面申请表、个人简历(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曾宁莎老师处(犀浦校区8号教学楼X8225)。

(二)选聘组织和方式

学院成立选任工作组。选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简历初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曾担任过免研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的申请者无需笔试),择优录取并公示拟任人选,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通过选任的研究生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解约(原则上2017年7月开始正式工作)。

担任兼职辅导员能有效锻炼提升沟通、组织管理等能力,为将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希望研究生同学们珍惜难得的学习和锻炼机会,积极报名,接受挑选,与所指导的学生共同进步。

 

 

                                                                         建筑与设计学院

                           二0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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