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评奖通知】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295 日期:2018/10/09 作者: 编辑:宋雅倩


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工作实际,现启动我校2017-2018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109日)

 

请依据《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结合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3),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同时开展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学院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学生申请阶段(109日—1015日)

 

申请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下载填写《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提交《我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附件7、8)一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组X8226办公室。并将评审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建筑类研究生发至方老师邮箱研究生发报至宋老师邮箱)。

 

(三)学院审批阶段(1016日—1023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评审。

 

(四)学校审批阶段(1024-119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注意事项

 

1.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

2.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2017-2018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0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1

4.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必须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填写,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学校评审将直接使用学生填写的申请审批表。

6.奇葩系列奖学金校级评审由奇葩系列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对外合作联络处组织开展。双优基金校级评审由双优基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体育部组织开展。

7.原则上专项奖助学金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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